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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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西夏區自然資源局 | 解讀單位 | 西夏區自然資源局 |
一、“進出平衡”實施方案出臺背景
為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確保我區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進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寧自然資發〔2022〕235號)要求,編制耕地“進出平衡”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耕地數量、質量保持穩定。
二、“進出平衡”實施方案出臺的主要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
(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
(三)《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進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寧自然資發〔2022〕235號)。
三、“進出平衡”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
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嚴格管控一般耕地轉為園地、林地、草地、設施農用地等其他農用地,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要求,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確保全區耕地數量、質量保持穩定。
四、“進出平衡”的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二)工作目標。遵循“除國家安排的生態退耕、自然災害損毀難以復耕、河湖水面自然擴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沒外,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設施農業用地的,通過統籌整治等方式,補足同等數量和質量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的要求,實施西夏區耕地“進出平衡”,確保全區耕地總量穩定。
(三)編制原則。一是堅持系統謀劃,規劃引領的原則。二是堅持黨政主導,部門協同的原則。三是堅持明確范圍,優質補足的原則。四是堅持明確職責,穩妥實施的原則。五堅持強化監管,同向聚力的原則。
(四)工作任務。一是摸清耕地轉出底數。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基礎上,銜接相關專項規劃,對轄區內一般耕地轉為園地、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以及設施農業用地的情況進行摸排,明確轉出耕地的類型、面積、質量和位置,并分析其恢復可行性,形成耕地轉出情況統計表。二是摸清耕地轉入潛力。以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數據底圖,以轄區內的即可恢復、工程恢復地塊為基礎,扣除25度以上坡地、批而未用、河湖管理范圍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以及已實施或將要實施重點項目范圍內等不符合要求地塊后,剩余的恢復地類為調查評價對象,分析并作為轉入潛力。三是制定耕地“進出平衡”計劃。根據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設施農業用地項目實施要求,在明確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用地規模、用地布局、工作時序、實施計劃的基礎上,從耕地恢復潛力數據庫中篩選耕地轉入地塊,確定耕地轉入地塊的面積、質量、用地布局、工作時序以及實施計劃,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并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依法對地類予以變更。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二是強化資金保障,創新實施方式。三是完善監測評價,嚴格責任考核。四是鼓勵公眾監督,推動方案實施。五是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五、關鍵詞
進出平衡是指將耕地轉為園地、林地、草地、設施農用地等其他農用地的,要從園地、林地、草地、設施農用地等地類中恢復同等面積和質量的耕地,確保耕地數量、質量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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